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含食品相关产品,省级发证)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CA72E48D08D548299D74265D97262F60《食品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实施,2018年修正;2014年8月实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服务对象 2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8118753 投诉电话 0531-8970192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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