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143B3DB3B67F42DDBD78825FB5B28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6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应当依法缴纳使用金。但是,因国防、公务、教学、防灾减灾、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测绘、气象观测等公益事业使用无居民海岛的除外。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规定。http://f.mnr.gov.cn/201702/t20170206_1437224.htmlC7FADE265C4B476D9FF87B2ABEC2CF4C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财综〔2010〕44号第十一条 国务院批准用岛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由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岛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由海岛所在地省级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征收。https://baike.so.com/doc/553244-585716.htmlF89C488F078145D2B2EF570FE3B26F1D 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鲁财综〔2011〕126号第十一条 国务院批准用岛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省人民政府批准用岛的,由海岛所在地省级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征收。http://hyj.shandong.gov.cn/xwzx/tzgg/201111/t20111104_5436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