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青少年体育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报废运动枪支的批准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DCA7ABA1310D477FB0E4D98072BA43C6《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2010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二十五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报废运动枪支,应当报经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连同《民用枪支持枪证》上缴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由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64/4500260_1.html
服务对象 3,4,9,2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法律未明确规定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66116503 投诉电话 0531-6611663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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