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首次申请、资质延续、增项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08C56D91ABE749CE9F82E3499D59EA4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一次修正,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次修正第四章第六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http://yjt.shandong.gov.cn/zwgk/flfg/fl/201901/t20190116_2219150.html651D6C002888490DB2B8E7DA0E63641C《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19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公布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http://www.mem.gov.cn/gk/tzgg/bl/201904/t20190402_244977.shtml61594F093F24426AA698C39AFACE324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3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一、调整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将24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10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0/7/16/art_107861_107936.html
服务对象 2,3,4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68966278;0531-82083173 投诉电话 0531-82083234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