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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举办“环保开放日”活动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
及条款
0780C4F44715340DCA262FB284F0ACEE3《关于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1环境保护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环宣教[2016]38号)“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程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立法、环境决策、环境执法、环境守法和环境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搭建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平台。建立环境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http://www.mee.gov.cn/gkml/hbb/bwj/201604/t20160418_335307.htm0E6AB16FE52E4A3CB937D37EC84D7F3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14〕21号)“四、举办“环保开放日”活动 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举办‘环保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环境监测、监察等现场,通过专业人员讲解、展示、互动等方式,普及环境科普知识,让公众直观了解和参与环境监测、监察和管理过程,向社会各界展示山东环保的先进理念、科学方法、工作成效和职业精神,引导公众理性、成熟地参与环保工作,使活动成为政府与公众面对面、心贴心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桥梁。”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1907/t20190708_2288006.html
服务对象 1,2,3,4,5,6,9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7-5660350 投诉电话 0537-5660350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