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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省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权责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3700000639034
序 号 | 实施主体 | 部门职责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类型 |
设定、行使 依据及有关条款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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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新闻出版局 | 略 | 内部资料的日常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2015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2号)
第十九条: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部资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查看详情>> ![]() 设定、行使 依据及有关条款
第十九条: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部资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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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全省内部资料的日常监督管理 | 直接实施责任 1.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省内部资料的日常监督管理。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1.加强对市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3月修改)
第六十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查看详情>> ![]() 追责情形及依据
第六十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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