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 | |
事项名称: | |
真实: | |
完整: | |
准确: | |
是否保留: | |
意见建议: | |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省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权责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3700000623034
序 号 | 实施主体 | 部门职责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类型 |
设定、行使 依据及有关条款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备注 | |
---|---|---|---|---|---|---|---|---|---|---|
1 | 省卫生健康委 | 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 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5月国务院令第491号)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查看详情>> ![]() 设定、行使 依据及有关条款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
省级 | 本行政区域内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检查 |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飞行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省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检查。 指导监督责任 1.加强对市、县两级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5月国务院令第491号)
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看详情>> ![]() 追责情形及依据
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copy C 2020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