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 | |
事项名称: | |
真实: | |
完整: | |
准确: | |
是否保留: | |
意见建议: | |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省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权责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3700000620036
序 号 | 实施主体 | 部门职责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类型 |
设定、行使 依据及有关条款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备注 | |
---|---|---|---|---|---|---|---|---|---|---|
1 | 省农业农村厅 | 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 |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 行政检查 |
《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1995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其日常业务由县(市、区)、... 查看详情>> ![]() 设定、行使 依据及有关条款
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其日常业务由县(市、区)、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经营管理部门)承担。” |
省级 | 负责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指导 | 直接实施责任 1.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适时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业务培训。 指导监督责任 1.加强对市县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 |
《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1995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查看详情>> ![]() 追责情形及依据
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copy C 2020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