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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19-06-29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1、申请单位的书面红头请示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包括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组分、物化特性、转移时间、批次、运输路线图;

3、危险废物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6、申请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7、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原件。

以上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