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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考取《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证明》相关事宜

发布日期:2019-06-28 信息来源:办事咨询
问题描述
在企业中从事计量检定工作,如何报名考取《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证明》?
       一、《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并通过聘用单位报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二、《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第64号公告)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初始注册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计量检定员证》; (二)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含企、事业单位设置的计量技术机构)。
  三、关于计量专业项目考核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向企业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