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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9-06-24 信息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第一步,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

第二步,设立人通过市审批部门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网上许可;

第三步,省司法厅为审核通过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向司法部网上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四步,省司法厅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律师事务所制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办理时限以《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