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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9 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
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8〕2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改革的任务目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到202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使用激励机制基本健全,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数达到2—3名。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数达到5名,全科医生的数量质量基本满足健康山东建设需求。

  二、全面把握改革的重点内容

  (一)切实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工作。2018年起,省内设置医学类专业的高校要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认定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必须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增设全科医疗诊疗科目。在全省遴选建立3—5个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加强骨干师资培训。2018年起,省属医学院校要将不少于20%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全科等紧缺专业招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招收任务,切实做好全科专业招收工作,加强基层实践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人”培训对象招收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范围,实施山东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 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全科医生培养。

  (二)提升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增加全科医生的收入来源,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工资水平。要打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天花板,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取得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

  (三)完善全科医生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乡镇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并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放宽年龄、户籍条件和降低开考比例招聘的,可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重点扶持乡镇,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实施本地区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

  三、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经费保障,搞好政策衔接,切实发挥政策合力。各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落实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评估。省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地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督导考核机制,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定期调研督导和评估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健康教育、舆论宣传等方式,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全社会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