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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立、合并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日期:2018-08-01 信息来源: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因分立、合并而存续的,应当申请变更许可;因企业分立、合并而解散的,应当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因企业分立、合并而新设立的,应当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