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8]25号 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4〕29号 )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确定对2017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详见附件一)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内容 (一)2017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的拨付使用情况。重点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2017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重点对资金绩效目标达标情况,包括预期产出以及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程序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委托山东振鲁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开展,采用现场评价方式。 各被评价单位按照《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提供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二)要求于2018年4月9日前应予积极配合及时准备项目资料。 三、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和资金挂钩。如果未按照协议完成工作任务,未按照计划使用资金,省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将拨付的财政资金收归国库,并取消今后的申请资格。对任何挪用和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绩效评价标准和结果等信息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 四、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规划发展处 姜俐利 联系电话:0531-82037257 邮箱:274683048@qq.com 山东振鲁会计师事务所 李莉 联系电话:18660165317
附件一:2017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省直项目绩效考核名单 附件二:绩效评价材料清单 附件一、二点击下载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