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8]20号 关于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 推荐第八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准确掌握2013年以来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做好第八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一) 工作总结 对2013年以来,本市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发展情况及主要特点、扶持的政策和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对省局开展此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要形成文字材料,与第八批“专精特新”企业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省局将择期赴有关市进行专题调研。 (二) 报表填报 对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系统梳理,填报《各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二、第八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工作 (一)推荐的要求和条件按照第七批省级“专精特新”的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进行推荐,推荐的企业须是已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 (二) 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山东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申报书》(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请各市中小企业部门汇总审核后,填写《第八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省局科技管理处(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过期提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管理处 谢海涛 联系电话:0531—82037296
附件: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 附件3、4点此下载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