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8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快速发展,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审核规范,形成了《山东省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部门协同、随机联查工作机制,建设联合抽查工作信息平台,发挥跨部门联合惩戒作用,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逐步实现一次性完成检查。要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 各级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