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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山东省统计系统证明材料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0 信息来源:山东省统计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要求,自今年9月份起,省统计局牵头对系统内省县市乡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进行梳理规范,编制了山东省统计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或制式证明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山东省统计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或制式证明清单


 

山东省统计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