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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5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
专项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9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将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入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的部署要求,审议全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全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工作。

  二、专项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龚 正(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李 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王 华(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林建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主任)

      刘维寅(省编办主任)

      姜文艺(省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张新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钱焕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刘为民(省科技厅厅长)

      王兆玉(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刘兴云(省财政厅厅长)

      韩金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马青山(省审计厅厅长)

      陈迪桂(省统计局局长)

      李关宾(省工商局局长)

      张宁波(省质监局局长)

      张忠明(省机关事务局局长)

      孟富强(省法制办主任)

      慕京品(省国家保密局局长)

      高 勇(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姚潜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由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功同志兼任副主任,姜文艺同志兼任执行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