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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即第三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如何办理变更事项?

发布日期:2015-12-23 信息来源:省网信办

第三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股权构成、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但是,股权构成变更后,新闻单位拥有的股权低于51%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许可手续。根据电信管理的有关规定,需报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需要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证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