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2、有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
3、有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金,资金来源应当合法;
4、申请者应当是依法设立2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并在最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者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