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资质认定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5-12-23 信息来源:省国家保密局

受理条件是: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从事涉密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4、用于涉密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5、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