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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保密资格后,被撤销保密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5-12-23 信息来源:省国家保密局

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保密资格: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密资格的;

2、擅自引入外商投资或雇用外籍人员的;

3、出租、转让、转借保密资格证书的;

4、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经警告逾期不改的;

5、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

6、有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被撤销保密资格的,自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