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保密资格: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密资格的;
2、擅自引入外商投资或雇用外籍人员的;
3、出租、转让、转借保密资格证书的;
4、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经警告逾期不改的;
5、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
6、有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被撤销保密资格的,自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