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申请书》,向具有审批权的保密工作部门提出投入使用的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有关涉密信息系统的下列材料:
1、总体方案、安全保密方案及其审查论证意见以及参加审查论证的人员名单;
2、承建单位名称、承建内容及资质证明;
3、采用的安全保密产品、设施的目录及其检测证书;
4、工程监理报告;
5、安全保密检测评估报告;
6、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单位及人员配置情况;
7、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8、使用、管理人员的安全保密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