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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

发布日期:2015-12-23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程序: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单位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现场检查——委托定点监测机构检测——省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农业部公告、颁证。

1.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申请单位必须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部令第11号 2007年发布)相关条件要求。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条件择优确定的事业法人单位和行业协会。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范围是农业的初级产品。

    2.材料受理审核是指各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要求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9个配套技术性规范。

3.现场检查是指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派出检查员或委托检查员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

4.定点检测机构是指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确定的农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标准和依据是《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