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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的补贴政策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5-12-23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调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以下简称“三项补贴”)政策,将原有的“三项补贴”,合并为一项,叫“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并选择山东等5个省开展改革试点,补贴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耕地地力保护。我省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按照每亩不低于125元的标准发放。全省共核定小麦种植面积6281万亩,涉及补贴资金78.51亿元,已于7月底前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全部发放到户。

二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该项资金一部分用于对种植小麦或单季水稻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进行补贴,经营土地面积50亩及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按照60元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省财政厅已将补贴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市,补贴资金11月底前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三是调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不再单独实施。继续保留一年花生良种补贴,采取“市级统一政府采购、差价供应原种”的补贴方式,由各市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