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专利纠纷处理请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2)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3)属于专利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
(4)当事人未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纠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请求书;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3)相关专利文件及专利权有效的证明;
(4)涉嫌侵犯专利权或者被警告侵犯专利权证据;
(5)其他有关证据、证明。
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原物或者经专利行政部门核对无异的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材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