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实验区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后,应向办公室提交实验区工作报告和验收申请。申请验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区规划原件或复印件;
(2)实验区工作总结及自我评估报告,包括历年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重要进展等;
(3)实验区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省级实验区验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