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动物笼器具、饲料来源证明;
(2)具有资质的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实验动物饲料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
(3)实验动物标准操作规程及实验动物饲养、繁育及设施管理制度,动物福利与生物安全、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
(4)实验动物管理组织机构及其成员名单;
(5)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清单及质量检测人员名单或委托检测的协议复印件;
(6)取得《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名单和证书复印件;
(7)正式申请文件,含申请单位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工作情况介绍;
(8)实验动物种子来源证明3份,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