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2、有5名以上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
3、有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金,资金来源应当合法;
4、申请者应当是中央新闻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
此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