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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编办

事业单位法人须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网址:https://sydwjg.sdbb.gov.cn)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补领证书等业务。事业单位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导入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或jpg格式),待举办单位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到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机关受理。电子扫描件为pdf或jpg格式,一份材料形成一个电子扫描件(如:住所证明多页扫描成一个电子文件,以××单位住所证明.pdf命名),每个电子扫描件应小于2048k。

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机关在网上审查事业单位的申请是否属于本级管辖范围,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符合规定条件。凡有一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事业单位,并告知理由。事业单位提交申请后,要通过监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事业单位,须打印相关材料,于3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报送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材料一致的,给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