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申请借用二级及以下国有馆藏文物举办展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文物局


1.书面申请。包括借出文物的原因、去向、用途、期限、补偿方式;

    2.拟借出文物目录清单。包括文物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情况,并附文物照片;

    3.文物借用专家评估意见;

    4.借用合同草案;

    5.借入方单位的性质、基本情况简介等;

    6.借入单位文物保存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