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拍摄馆藏二级以上文物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文物局

1.拍摄单位的书面申请,说明拍摄文物的目的、项目及具体内容;拍摄文物的名称、级别、时代、收藏单位、质地、保存现状、数量、照片等。

2. 申请拍摄单位的法人证书。

3. 申请拍摄单位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4. 故事性、专题性音像片有关文物拍摄部分的分镜头剧本。

5. 有关国家机关安排的拍摄项目,需提供主管部门的项目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