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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文物局

需要具备的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以古玩、古董、旧货、艺术品等名义经营有关物品,但尚未被认定为文物。

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

2.申请单位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3.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的经营文物监管物品申请表。

4.县(市、区)和设区的市文物行政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