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报人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对采用口头方式提出价格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记录。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举报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
2.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