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原件3份,纸质);
2.设计单位法人、合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纸质);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1份,纸质);
4.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的有关文件(复印件1份,纸质);
5.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
设计单位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设计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复印件1份,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