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人防办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书3份(单独成册)及相应电子文档;

2.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聘用合同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3.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员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

6.监理业绩表;

7.监理业务手册;

(以上2-7项材料每份装订一册,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