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絮用纤维制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哪些质量保证条件?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

(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场地;

2、健全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组织生产所必需的标准;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向集团购买者提供絮用纤维制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或者其指定、委托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书面申请质量保证条件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

2、主要生产加工设备、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的明细表;

3、质量检验人员名单及情况简介;

4、标准文本、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复印件;

5、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