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经营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棉花经营单位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经营活动有关的情况;
3、查阅、复制与棉花经营有关的合同、单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4、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