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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何进行处罚?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