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心)批筹程序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

1.依托单位自愿提出申报,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省质检中心基本情况表》、《申报省质检中心可行性分析报告》、《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形成申报申请。

2.相关归口主管部门对申报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申报材料一并转报到省质监局。

3.省质监局按照工作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论证。形式审查一般采用材料函审方式,技术论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用材料函审或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

4.技术论证主要内容:省质检中心名称的合理性,名称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并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依托单位检测项目范围与名称对应性,检测能力覆 盖率能否达到覆盖80%以上的产品或项目(参数),关键项目100%覆盖的目标;技术能力的先进程度,主要仪器设备的先进性、技术水平是否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人员能力情况,现有人员能否满足建设要求,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科研工作计划等,制定是否合理可行;建设资金情况,后续投入资金是否充足、渠道是否明确,分配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