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申报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心)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

1.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2.取得申报省质检中心相关领域的实验室资质认定;

3.具有申报省质检中心相关领域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2年以上业务经历;

4.具有一定的相关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的制定、研究和开发能力,拥有比较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

5.具备与省质检中心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