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心)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

省质检中心是由相关单位申报,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承建并运行,并由依托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产品质量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