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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向出国务工人员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
劳务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人员在外期间外派劳务合同工资总额(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12.5%。出国务工务必签订《外派劳务合同》,保存好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