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林木品种审(认)定书》;
2、林木品种选育和区域试验报告;
3、项目验收、成果鉴定或成果评价证书;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应当附相应证书;
4、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整株、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以及母树、试验林照片;
5、转基因品种须附国家有关部门发放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经济林品种须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品质检验检测报告;
6、属协作育种的,附协作协议复印件和报审委托书;
7、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须附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