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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应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采用各种育种技术改良并按照选育、引种、驯化程序获得。

(二)在产量、抗性、适应性或品质、观赏价值等方面显著优于特定对照种、品种,并具有相对稳定性。

(三)繁殖技术成熟,并能够生产出一定数量种子、穗条(种根)或其他繁殖材料。

(四)经过区域试验,确定了适宜种植范围。

(五)已通过国家、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或有资质机构组织的项目验收、成果鉴定或成果评价。

(六)品种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