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申请工程建设占用国有苗圃林地审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1、占用征用林地申请(政府文件,逐级人民政府申请文件)报告;

2、建设项目批件(国家、省市、县区政府或部门文件);

3、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4、占用征用林地权属证明;

5、占用征用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协议;

6、土地等面积置换材料(国土部门颁发的土地证等)、建立苗圃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文件;

7、职工安置方案(编委的文件);

8、职工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