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探矿权变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国土资源厅

(一)变更勘查区范围

A.扩大勘查区块范围

1.探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1份;

2.探矿权申请登记区块范围图1份;

3.勘查许可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5.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6.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1份;

7.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1份;

8.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附勘查区地形地质图及工程布置图)和评审意见书2份;

9.交通位置图1份;

10.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1份;

11.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状况调查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扩大勘查区块范围的意见各1份;

12.外商投资(含合资合作)的勘查项目还应提交公司章程(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提交公司合同)、军事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1份。

B.缩小勘查区块范围

1.探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1份;

2.探矿权申请登记区块范围图1份;

3.勘查许可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5.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6.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1份;

7.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1份;

8.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附勘查区地形地质图及工程布置图)和评审意见书2份;

9.交通位置图1份;

10.缩小范围内的资料汇交证明1份。

(二)变更勘查矿种

1.探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1份;

2.探矿权申请登记区块范围图1份;

3.勘查许可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5.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6.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1份;

7.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1份;

8.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附勘查区地形地质图及工程布置图)和评审意见书2份;

9.交通位置图1份;

10.增加或变更为低风险矿种的,还应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变更的意见、专家论证意见、探矿权人勘查承诺书各1份。

(三)转让探矿权

1.探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1份;

2.探矿权申请登记区块范围图1份;

3.勘查许可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5.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6.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1份;

7.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1份;

8.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附勘查区地形地质图及工程布置图)和评审意见书2份;

9.交通位置图1份;

10.经批准的探矿权转让登记书1份。

(四)改变探矿权人名称或地址

1.探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1份;

2.探矿权申请登记区块范围图1份;

3.勘查许可证;

4.变更前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5.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1份;

6.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7.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1份;

8.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1份;

9.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附勘查区地形地质图及工程布置图)和评审意见书2份;

10.交通位置图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