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采矿权新立项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国土资源厅

1.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意见;

2.采矿登记电子表格软盘;

3.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5.资质证明(验资报告;技术人员、设备情况介绍)(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加盖登记专用章认定);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批文(含安全部门审查意见)、环保部门批文、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报告批文、土地复垦批文;

7.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8.矿区范围图;

9.储量备案证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及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10.矿泉水、地热需取水许可证;

11.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