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专局审核,5个工作日。所需材料:
1、山东省出国(境)培训项目执行申报公函;
2、出国(境)培训团组经费预算申报表(国家资助类项目);
3、人员汇总表;
4、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审核表(国家资助类项目);
5、组团通知;
6、山东省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核表;
7、境外邀请函模板同时报送中英外文分别扫描的电子版;
8、日程模板同时报送中英外文分别扫描的电子版;
9、经费证明(国家资助类项目);
10、随团翻译证书复印件;
11、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如:厅局领导参团提前报告分管省领导同意、变更计划的说明、参团人员说明等说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