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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外国人来鲁就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答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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